去民政局協議離婚要帶的材料有哪些
去民政局協議離婚要帶的材料是兩人的結婚證;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及戶口本;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;還有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兩寸免冠照片。夫妻自愿離婚的,應該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。工作人員審核后認為符合離婚條件的,等雙方度過冷靜期后,為其完成離婚登記,分發離婚證,夫妻二人拿到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。去民政局協議離婚要帶的材料有哪些的法律依據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,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,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。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、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。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,或者離婚判決書、調解書生效,即解除婚姻關系。